會計11-04會計基本原則
成本原則 (Cost Principle) 歷史成本原則 |
意義 |
以歷史成本做為交易入帳的基礎。 理由:歷史成本是實際發生的金額,具客觀性。 |
成本 |
資產成本=買價+合理必要支出 負債成本=負債之現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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範例 |
房屋以200萬元購入,而市價漲到300萬元,帳上仍維持200萬元,僅因逐年提列累計折舊,使帳面金額逐年減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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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益原則 (Revenue
Recognition Principle) 收益認列原則 |
意義 |
用來決定何時應該認列收益的指導原則。 |
時點 |
收入於已實現或可實現而且已賺得時認列。 1.銷貨點交付商品時:一般銷貨(含分期付款銷貨)。 2.收款時:收款可能性極不確定的分期付款銷貨。 3.生產完成時:貴重金屬、政府保證收購的農產品。 4.退貨權利屆滿時:高退貨率行業,如:出版業、唱片業。 5.視完成程度:長期工程得於生產期間依據完工進度,分期認列工程利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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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合原則 (Matching Principle) 費損認列原則 |
意義 |
產生收益而發生的成本及費用,應與該收益在同一會計期間認列,以計算損益。 |
型態 |
1.因果關係:銷貨成本、呆帳、產品保固。 2.合理分攤:折舊、各項攤銷。 3.立即認列:薪資支出、廣告費、火災損失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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充分揭露原則 (Full Disclosure Principle) |
意義 |
財務報表必須完整公正表達企業經濟事項的資訊。 |
方法 |
財務報表、附註、附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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情況 |
1.以銷貨退回入帳,不直接沖減銷貨收入。 2.以進貨退出入帳,不直接沖減進貨。 3.提列折舊時,貸記累計折舊,不直接沖減資產成本。 4.應收帳款明細帳貸餘,列為流動負債。應付帳款明細帳借餘,列為流動資產。 5.綜合損益表分段列示銷貨淨額、銷貨成本、銷貨毛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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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觀性原則 (Objectivity
Principle) |
意義 |
會計記錄與報導應根據客觀事實,並取得充分的客觀憑證(發票、收據)。 |
一致性原則 (Consistency
Principle) |
意義 |
會計處理應前後一致,不得任意變更,便於前後期報表做比較。若有正當理由仍可變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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